“税收的本质,是官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它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官府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寿宁宫偏殿里,韩成缓缓说出这样一段话。
高中时学习思想政治,背这些东西的时候有多痛苦,这个时候在朱元璋,朱标面前说这些的时候,就有多舒爽。
知识,真的是无价之宝,韩成是真的体会到了!
只不过韩成说的舒爽了,朱元璋和朱标二人却有些迷糊。
只要是一旦涉及到了定义,就需要用准确的话,对其进行描述。
只追求准确,不追求趣味性和的故事性。
这样的话难记不说,初听时也会让人觉得不太好理解,容易云里雾里。
韩成见此,就和之前那样,拿起羽毛笔,将之给写下来,让朱元璋和朱标看。
这种观看,比听更能加深理解。
朱元璋朱标二人,在韩成写完之后,立刻就围在这里,认真观看韩成写下的这一段儿话。
看了一阵儿,先后理解的差不多。
这东西对于朱元璋和朱标而言,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些,更容易理解。
毕竟税收是他们所熟悉的东西,且这一段话里,也没有包含什么难以理解的专业名词。
见到朱元璋朱标二人,都已经理解了这些话之后,韩成便再次开口道:
“了解税收的本质之后,还需要了解税收的原则。
税收的一大原则,就是税收公平。
就是说,官府征税时,要使不同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
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原则,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层含义。
横向公平,就是说相同经济条件的纳税人,承担等量税收。
纵向公平,即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税收。
纳税能力强的多纳税,纳税能力弱的少纳税,无纳税能力的不纳税。
除此之外,还有适度原则。
就是说,在税收制度设计中,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负担能力。
既能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负太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