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没能没理想,但落到实处,尤其是对现在的徐长卿而言,不适合唱高调。
前脚还靠反劫掠凑齐了拾荒者的毕业装,后脚就说打打杀杀不好,这逼装的太贱。
所以创造什么的,是宏大愿景,是他为自己的体系构划的未来蓝图,却未必适合眼下推行。
就像某人说的:理想和爱好一样,都需要金钱支撑。
他现在是原始积累的阶段,好高骛远是大忌。
反劫掠,让他的综合生存力获得了跨越式提升。具体的说,生存也用品一下子丰富起来。
衣服方面,未沾血的目前只搞到一件抓绒衣,一条牛仔裤,一双威朗运动鞋。剩下的不是血衣,就是目测号码过大,拿着会拖累到他,于是都扔到商务大厦,回头再处理。
抓绒衣略大,但这正是他想要的,相比韩版那种紧俏款,他更愿意接受略显邋遢的宽松流。
牛仔裤需要卷裤边,这完全不是问题。
鞋子40码,穿鞋大一码,非常好。四个劫掠者都是人高马大,理论上脚上的鞋子应该一个比一个像船,结果其中之一是小脚,运气。
可这货是个烂脚,多种脚气叠加,那味道,能把苍蝇熏死。
徐长卿很清楚,脚气是由菌引起的,并且是会传染的,洗刷、烫煮、烘烤,不经过这些程序,这鞋子没法穿。
衣服其实也一样,越是穷困,越要做好卫生工作,因为病不起。
再临商务大厦,已经是第三天的上午,这时候徐长卿看起来已经没有了早先的落魄,而是真有了几分废土行者的风采,类似【艾利之书】中的丹素华盛顿。
牛仔裤、抓绒衣、运动鞋,这是现代风;自制鼠皮坎肩、护膝、护肘、手套,这是废土格调;迷彩围巾、防风眼镜、战术背心、快拔套手枪,这是军迷装扮;三者结合,集军、民、野性于一身,就是废土行者风。
被野兽啃过的尸骨,样子很难看,这也是他隔一天才来的原因。
看动物世界就知道,当猛兽将大肉吃掉后,下一波食客是食腐系列,比如秃鹫、乌鸦、豺狗,它们能将骨骼缝隙中的筋肉都雕琢出来吃掉,对内脏中毒含量较高的消化器官和滤毒器官也能下的去嘴。
在魔土,食腐的主要扮演者之一是蟑螂,两个夜晚,足够它们将能清理的清理干净了。它们甚至能把凝聚的血块都清扫干净。
感谢人类的住房习惯,人造大理石的地砖,渗水性较弱,给了血液凝结的时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