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私底下的摩擦,多了去了,比如大家都有雇佣兵,不属于他们任何一方的人去打战,劫持商旅,抢夺货物,家常便饭而已。
庄林他们没有派出雇佣兵去干这些活儿,因为他们兵力不足,又是刚刚稳定下来,没有扩张的心思,只是占据一个港口收税,显示存在而已。
而且庄林他们还有着一个风险,就是英国人始终没有同新秦帝国友好相处,双方还处于战争之中,新秦帝国还没有能力遏制英国人的实力,光是新秦帝国本土的实力和海上的实力,是不足以让英国人认输的。
双方签订协议以后,西班牙人没有得到实惠,不过还是用大约两船的西班牙金币,两百万左右的钱,赎买了大约四千多西班牙士兵和军官,两千墨西哥人的军官和士兵,三千被俘的西班牙移民,以及在西班牙人哪里有着背景的其他国家的商船上的人员。
同时赎回了西班牙的十几艘被修理改造的战船,另外还购买了很多,应该说是全部商船,因为他们要还给那些商人,在这点上西班牙人还是很有信誉的,他们本国的商船得赎回去,其他国家能统计到的也得赎回去,同时庄林为了和西班牙人结束战争状态,也赔偿了一些西班牙人的损失,就当购买了西班牙人在这里的这块地盘,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要不然大家完全撕破脸不行。
于是码头上的所有原先修好的和没有修好的商船几乎全部被拉走,连已经被用作引水船,巡逻船的武装商船也拆掉了火炮,装甲板,交给了西班牙人。
西班牙则同庄林他们签订了通商协议,就是新秦帝国可以去往任何一个在南美洲和北美洲西班牙殖民地港口,城镇,进行商业贸易,西班牙人不得歧视和阻拦,税收根据当地的殖民地法律执行。
这是新秦帝国自成立以来同西方国家签订的第一份通商协议,其他协议也只是同法国人签订了受降协议,法国人丢掉了纽芬兰的殖民地。
看似这份协议新秦帝国有点吃亏,但细细想来,你从人家手里夺了一块地方,这等于是从别人手里硬抢下来的,给点赔偿也好,土地这东西,在哪里都是几乎不可以研究的事情,除非诉诸于武力。
当然也有各方利益下妥协,或者觉得自己的土地贫瘠,没有多大用处,想要拿来换钱,比如阿拉斯加就是当时候的俄罗斯觉得太远无法防守,太冷,没有什么资源而卖给美国的。
十八世纪的现在还是一个土地可以抢,可以买的时代,到了后世,敢说领地给别的国家的人,一定会被喷的体无完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