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那边,被张英夏这边吓唬了一通后。
回去思量了许久,痛定思痛,仿佛是决定什么了,一下飞回了郎鹰联邦。
然后张英夏从关于那边的娱乐新闻里得知,这位摇滚前星,从郎鹰联邦最大的经济公司,bcima经纪公司,找了一个打算单干的经纪人,一起合作。
原本张英夏还不觉得有什么,待龚莎说了一下那家bcima经纪公司的历史后,才吓了一跳。
那家经纪公司,算是郎鹰联邦娱乐圈里的怪物。囊括了郎鹰联邦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顶级明星。
然后李斯特以他的新经纪人为基础,成立了一个娱乐公司。然后就打算以此跟张英夏的工作室,进行合作。
对此,张英夏跟李斯特聊了好久。
最后才知道,那个所谓的打算单干的经纪人,只是bcima经纪公司的一种手段。
这位经纪人虽然是单干,然后却是带着bcima的资金。
也就是说李斯特现在这个公司,是bcima经纪公司有联系的,bcima占着两成的份额。
龚莎带着几个律师——国内的和郎鹰联邦的都有——严格的审核了李斯特那家工作室的相关的法律条文,尤其是重点的bcima公司有没有在法律条款上留空子,准备对李斯特进行间接控制。
审核了几天,发现李斯特估计也是吃一堑长一智,对于这些条文咬得很死,他现在的确就是找了一个服务型的经纪人。基本上李斯特的决定,这位经纪人都不会反对。而是尽力的去完成。
不过,对于李斯特提出的,张英夏跟他的经纪公司进行战略性合作的提议,这位经纪人却是提出了——与其跟李斯特合作,不如跟bcima经纪公司合作的提议。
毕竟bcima经纪公司的实力摆在那里,有着众多郎鹰联邦明星的经纪约。甚至还有导演的。
这对于张英夏这个想要在郎鹰打开局面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渠道。尤其是张英夏还是一个编剧,这样的合作,对张英夏来说,绝对是百利无一害的。
可惜这位经纪人太过于急于求成,把什么话都往外嘞。
张英夏的确能写剧本不假,但是你抓出这么一点就不断的啪啦啪啦的。感觉就是把张英夏的定位定死在了编剧上面,而不是把他当演员或者是歌手来推广。
这样很明显的容易受制于人的‘合作方式’,肯定是不太受到张英夏的欢迎的。
所以,这位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