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知道谷迎霜只是“随意喜欢一下”,来消除一下日常的苦闷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吐血。
当然这妹子之所以那么激动,也可以算是亲眼见到偶像时的加成吧。
不过张英夏显然没有这个意思。也就同意了这个所谓的意向书。
意向书签订了。那么接下来就是详细的条款,比如说制作人的权利和义务,谷迎霜的版权费是多少。以及张英夏这边的投资数额,以及收入期望值,都是可以用来做讨论的。
详细的东西,基本上就是龚莎跟金丽在讨论着。
因为龚莎经历过制作人这一块,反倒是容易进入角色,对金丽方面进行各种压价的。
而谷迎霜这边,则是简单了。
她的要求不太高,就是能改编成电视剧,那就是最大的宣传了。当然,要是电视剧能热播,就更好。说不定以后,这漫画还有卖脱销的一天。一副传统漫画家的思路。
那边金丽跟龚莎唇枪舌剑地争执着。
这边张英夏跟谷迎霜却是说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
“金游飞,才是一个怪物啊!”谷迎霜说到自己这个大侄子,那真是怨念满满:“十四岁开始写作,十七岁出诗集,十九岁出演电视剧。二十一岁出唱片!关键在于,每一样,都很成功!唉!跟他沾上亲戚关系,那真是无数男人的噩梦啊。幸好我是女的,不然,我就跟那些亲戚家里的男孩子一样,那是被数落的一无是处啊!”
张英夏完全能理解,谁家里,遇上这么一个“别人家的孩子”,那都是要倒霉的。要是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还是你的亲戚,那更是倒了大霉了。
不过,妹子,为什么你说起这个的时候,脸上那么兴奋啊?
详细条款的讨论,不是一下能搞定的,尤其是林沐这边的数据还没出现,只是靠着金丽大方面的数据,那是不能做决定的。
而张英夏面临的另一个问题的,要找谁合作?不是说分摊什么成本的问题,而是要找什么电视台播出!平台,那可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