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过与李自成并肩向前,看到黑大个一马当先,他也想冲出去,李自成一把拉住他,“双喜,你干什么?”
“二叔,我还能跑快些,不能被他落得太远!”
“别急,双喜,路还长着你!”李自成看了眼李过,又迅速瞄了眼远在前面的黑大个,“他要能永远保持这个速度,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就不信他能永远跑得这么快,说不定一会儿他就跑不动了。”李过还想冲上去,他的眼里,满是兴奋的火种,似乎要将那黑大个烧成焦炭。
“你知道就好,他不可能长时间保持这种速度。”李自成在后世的时候,高中和大学两次参加过军训,加上上了数不清的田径课,看了多场田径比赛,对长跑与短跑的认识,显然比李过强多了。
五千多米的路程,就是职业长跑选手,一开始也不敢全速发力,除非是打团体战,用己方的废材去拖垮对方的名将。
如果黑大个真有这么强的实力,那自己也只好甘拜下风,毕竟对方的实力比自己超出一大截,短时间内不可能抹平。
这是长跑,不管对方用什么战术,必须保持自己的节奏,一旦节奏被对方带乱了,能不能支撑到终点都是问题,就别想获得好名次了。
“二叔,那我们怎么办?”因为边跑便说话,李过有些喘气了。
“别说话,跟着我,保持这个速度。”
李自成与李过跑在大部分人群里,相当于第二集团比较靠前的位置,但距离前面领先的黑大个,已经有大半圈的路程了。
好几个士兵奋力直追,就要追上黑大个了,他们这几个人作为队伍的领军人物,距离大部队的尾部,不过三四十步远,只要再加一把力,很容易就要超过这些士兵一圈了。
队伍最后面的士兵,也想加快步伐,他们虽然是军户出身,但从来没有去军营受过训,平时都是从事耕作,为军队生产粮食,体力虽然不错,但似乎有力使不上,特别是呼吸这一块,特别不顺畅,跑着跑着,就有士兵用手捂住胸口,皱着眉头,脸上显得特别阴郁。
还不到三圈的时间,就有士兵离开队伍,蹲在一边张口呕吐。
王全皱了皱眉头,这才三圈,就开始呕吐了,难道这是见过的最烂的士兵?李军却是气定神闲,脸上还是保持着微笑,精力似乎不在这些跑步的士兵身上。
第五圈的时候,黑大个身边的士兵渐渐被他落下,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刚才还想与他一交长短的士兵,早就甘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