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路段有些偏僻,暂时有点打不到车,所以林军和郑可并肩,一块往前走了走。
街边路灯昏黄,街口小商小贩嘈杂。
“林军,你以前干嘛的?”郑可闲聊似的问道。
“……我……在外地打了一段时间工,最近刚回来。”林军陷入深思,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哦。你以前搞健身的吗?”郑可看着林军身上的肌肉块,大眼睛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不是,是干苦力活的。”林军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而是看着郑可问道:“你为啥选择当刑警啊?是喜欢这个行业吗?”
“谈不上喜欢吧,我考警校是机缘巧合,我当时要报考的是中央美院……!”郑可撇了撇嘴,上下轻轻摆动着两条纤细的手臂,俏皮的做着餐后运动。
“不喜欢?我看你干刑警,干的挺来劲儿啊?”林军有些意外的问道。
“我觉得这不是挺来劲的问题,而是刑警这个行业,它本身就是一个严肃的职业,所以,要认真对待它。而且我觉得,人这一辈子很难做到,你喜欢什么专业,就能从事这种专业。画画是没事儿发呆时的念想,而刑警才是现实生活,所以,要区分开。”郑可嘟着小嘴,逻辑很清晰的阐述着自己的观点。她办案时风风火火,但在平时生活中,又像个大学刚毕业的姑娘,很有女孩独有的可爱。
二人聊着,聊着,就遇到了溜活的出租车,林军伸手拦下了一辆,冲着郑可说道:“你先走吧。”
“拜拜。”郑可摆了摆手掌,就坐上了车。
林军左手拽着车门,双脚站在马路牙子上,沉默了足足三四秒后,突然憋出来一句:“哎,大可可,我最近没啥事儿,要不……我追你吧?”
郑可来回眨动着双眼,呆愣无比的看着傻子一样的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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