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治过来。甚至都没有看一眼那些劫持爷爷的人质。
其它的——来日方长。
大头会意。立即快一步跑出去发动车子。
秦洛都跑出去老远了,还在大声喊道:“不要让他们死了。”
火药看了一眼小李探花,说道:“这是你擅长的。”
“当然。”小李探花笑呵呵的说道。
他走到黑衣人首领面前,扯掉了黑衣人头上的黑色面罩,露出一张长着胳腮胡子的黑脸。脸上有一道疤直入眉心,给人印象深刻的感觉。
他的手腕一动,一把匕首便插入了他的嘴里。然后向左一旋,再向右一旋。
两次‘咔嘣’、‘咔嘣’的响声过后,黑衣首领的满嘴钢牙便被他给削的一颗不剩。
他又口袋里摸出两根看起来极细的银色丝线,动作麻利的捆绑住黑衣人的手脚。
这种银色丝线是华夏军工的最新科技,叫做‘死锁’,以独特手法系在人的手脚上,犯人越是挣扎便捆绑的越紧。到达一根程度,有可能直接把人的肢体给截断。
别看它细小,它能够很容易的勒断骨头。而且非常容易携带,外面看起来也就是普通的几根绳子。
另外一个黑衣人伸手入怀,摸出一颗微型炸弹准备和这些人同归于尽。
像是视线根本就没有放在他身上的火药突然间开枪,他的那只手臂再次中枪。炸弹滚落在地上,被火药给捡起来装进自己的口袋。
小李探花走过来,有样学样的把这个不听话的黑衣人也做成人型标本。
“是不是要收工了?”小李探花问道。
“走吧。”和尚说道。他打开手里的笔记本,看着屏幕上一条不断移动的红点,说道:“他们已经到了城区。”
这家伙有个怪毛病,时时刻刻都喜欢追踪人。无论是敌方的,还是已方的。
或许,成功就来自于对一件事物的爱好吧。
身中六枪。
左右手各中一枪,大腿中一枪,膝盖中一枪,腹部和小腿各中一枪——
那些泯灭人性的家伙,他们竟然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身上发射了六颗子弹。
因为他们使用的子弹劲道太足,秦铮的膝盖骨被击碎,并且没有修复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以后秦铮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把腰背挺的直直的站起来了。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保命。
只要他活着,即便以后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