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是最好吗!”
出了医院大门,洛宁深深的吐出一口气,心头如此对自己说,可是为什么心头还会有失落与失望呢?
狠狠的摇头,将心头纷乱的念头抛却,大步向外走去,忽然她脚步一顿,骤然回首,目光投向三十余米外的拐角处,发现那边有五个人,其中三名是路过匆匆来去,而另外两人正在低声交谈,她装作不经意的走近,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奇怪,这两天怎么总感觉有人跟踪我的样子,难道是我太敏感了?”洛宁疑惑的蹙眉,却想不出所以然,只能归结为自己太敏感了。
就在洛宁离开后,一名壮硕汉子现出身形,此人身材高大,四肢健壮有力,带着一顶遮阳帽,帽檐下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如一道蚯蚓爬在脸上,随着他面部表情变化而微微起伏,看起来狰狞而恐怖,他眸光深沉而阴冷,带着一股子凶残与暴虐,双眸中不时的闪烁着危险的光芒,就像是一只孤狼般。
这个人就是西欧著名的雇佣兵野狼,以凶残与阴狠著称,也是萨顿将军派来对付洛宁的,来到东海市已经两天了,这两天里他研究了洛宁的资料,并且偷偷的跟踪她,就是要寻找一个可乘之机,对她一击必杀。
“好可怕的直觉!”望着洛宁消失的方向,野狼忍不住蹙眉,两天里他几次暗中跟踪洛宁,好几次都差点被她发现,这让他很是意外与震惊。
因为他对自己的跟踪手法太自信了,那是在丛林中,无数次的与死亡擦肩锻炼出来的,他敢确定自己的跟踪没有露出破绽,也不可能被洛宁识破,如此依然几次差点暴露,那就只能归结于是她的直觉惊人。
也正是这种直觉,让野狼改变了直接动手的想法,他虽然凶残阴狠,可是并不是莽夫,也讲究谋定后动,这也是他能在雇佣兵界混了十余年,不光没死,还闯下大大的名头的根本,所凭仗的就是这份谨慎。
就野狼所知,直觉过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天生的,对别人窥伺的目光,还有敌意会有敏锐的感应,另一种则是后天养成的,是经过无数次的战斗与厮杀,养成的一种本能,对危险的的一种莫名的感应。
如果是前一种,那还好说,若是后一种的话,那就不得不让野狼忌惮了,因为越是可怕的人,对危险或者可能到来的危险,就越是敏锐。
至诚之道,可以先知!
所谓至诚之道是对心和意的锻炼,心意锻炼到一定程度,可以不见不闻觉险而避,也就是可以先知,“秋风未动蝉先觉”就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