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在昌平的祖业,后来又在二房最困难时高价买下二房的一部分田产,这样一来,反而成了三房人中家业最大的。罗绍的父亲便是独子,罗绍又是独子,偌大的家业便由他一人承继。他长年都在任上,只能派了得力的人来打理。
这次他调往陇西,以现在朝中的形势,即使三年任满,他也难回北直隶,昌平这边都是祖业,自是不能变卖,他这次回来,便是要和各位管事好好交待一番。
罗锦言还是四岁时随父亲来过昌平,也只住了一晚,便去京城求医。
这次回来,她的闺房便是原来住过的房间,父亲显然让人精心布置了。
湖水绿的湘被、粉彩的茶碗、孔雀蓝的漳绒坐褥、甜白瓷的花觚里插着红梅花,梳妆台上放着半尺高的西洋美人镜。
屋里烧了地龙,暖洋洋的,窗台上放着几盆水仙,用哥窑梅子青的瓷缸养着,就连那淡淡的花香也让人感到暖融融的。
见罗锦言看向那几盆水仙花,一个穿着豆沙色棉比甲的媳妇子局促不安地搓着手:“原是想给您点上香料的,可老爷说寻常的香料您闻不惯,媳妇就自所主张,搬来几盆水仙,不是名贵品种,小姐若是不喜欢,媳妇这就搬走。”
罗锦言微笑着打量她,见她二十上下,五官倒还娟秀,只是皮肤微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戴着一点油的银丁香。
“......花......很......好。”罗锦言的声音很轻,但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已经用了很大力气。
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父亲还是骨折,陇西之行要暂时搁浅,父女二人要在昌平至少住上三四个月了。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知道,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复杂许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日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鬟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错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成哑巴来糊弄。
听到罗锦言轻微又有些含糊的声音,那个媳妇有些愕然,原来小姐不是哑巴,只是说话不俐落而已,但小姐只有七岁,长大以后说话多了,说不定也就好了。
“我家当家的叫常贵,是西峰山那边的管事,媳妇认的几个字,老爷就让媳妇来侍候小姐,我家当家的十天才回来一次,两个孩子有爹娘带着,若是小姐不嫌媳妇粗笨,媳妇晚上也能值夜。”
见她口齿伶俐,罗锦言笑着点头,看一眼夏至,夏至会意地从箱笼里拿了一根银簪子赏了她。
常贵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