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着粗气。
他左眼被小包子用剪刀戳瞎,鲜血流了一脸,敷了一些草药,好不容易才止了血,却是脸色苍白,元气大伤。
“他丫的,臭小鬼,臭妮子,都给老子等着。”宋秃子骂骂咧咧,躺在地上,咬了几口逃跑之际顺手牵羊带走的鱼肉干。
他看着远方,看着那曾经梦寐以求的地方,鬼灯城。
陷入自嘲之中。
他翻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布袋,掂量了几下,在上午阳光的照耀下,隐隐约约闪烁着一些色彩斑斓的光辉。
倘若细细一看,会发现这袋子里装的都是一颗颗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珍珠,约莫三十颗,价值不菲,甚为惜贵。
这是他花费多年的心血弄来的,本是用来重返鬼灯城的,那里的美酒和美人一直让他念念不忘,痴迷的很。
虽说当年得罪了鬼府的人,可罪不至死,不过是被打了一顿罢了。如今他有了大把的上乘珍珠,便是有钱的主。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莫说鬼灯城,就是鬼府,只要金银财宝到位,都能换来一席之地。
在他眼里,这世上没有用钱财解决不了的事。
……
然而这眼下,还的的确确有一件要尽快解决的大事,那便是杀了赢尘!
宋秃子一旦回想到方才的事,就恨的牙痒痒,恨不得将赢尘还有小包子都碎尸万段。
事已至此,早已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彼此之间都想杀了对方,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然而他现在失血过多,就算是想去鬼灯城雇一批杀手,一时半会也没劲再动,可孤零零的待在院子里还是有些不妥。
他吃力的挪了挪身体,来到这长明客栈后面的茅房里,虽然恶臭了些,可也总比被发现了好。
只是在恶臭的熏染下,本就恍恍惚惚的神智,更加迷糊,不多时便昏睡了过去。
……
鱼塘村,姜老伯家。
赢尘的金丹虽然救回了对方一命,可惜这后脑勺上的窟窿还有待一些时间愈合。
当姜老伯知晓了后来发生的种种事端后,先是感谢了赢尘一番,对于小包子的举动虽然也没有责怪,可一想到宋秃子逃走了,心底就隐隐不安。
他沉默了很久,直至到了中午,才冲着赢尘开口道:“小公子,宋水生当年虽说被鬼府的人轰了出去,但也在鬼灯城混过,想必多多少少都认识一些人。
此子不是善茬,遇到这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