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佑点点头,表示受教。王宝继续说道:“但是如果刚才是你,她可能回头就给你一个嘴巴。”王宝笑容玩味。
李天佑凝眉表示不解。
王宝看着李天佑浑身上下的装束,虽然很干练,很干净,但是一件平庸的短袖加上一条百十块钱的牛仔裤,再配上一双不起眼的旅游鞋,摇头道:“因为她一眼就会断定你是那种没钱来酒吧碰运气的屌丝,而且你的表情也不做不到自然,所以她会把你当咸猪手,而不是来把妹的公子哥。”
李天佑憋了憋嘴,也只能无奈赞同,因为确实如此。
“当然了,也有一些扮猪吃老虎的,特地打扮得吊儿郎当,但是这类人除非展现了实力,否则没有女人会青眼相加。因为本来就是玩个一夜风流,屌丝要比扮猪吃虎的多太多,所以没人愿意去识别,也懒得动那个脑筋。”
讲完了女人,王宝又讲起了酒吧的男人。
“只要有酒的地方,就不乏冲动的男人,也就或大或小的会发生些冲突,为了面子也好,为了女人也罢,这是全世界每一个酒吧都会一直上演的桥段。”王宝看着自己手中的酒杯,继续说道“酒这个东西之所以受人欢迎,一是他可以让人麻醉,第二就是它能壮熊人胆。所以以后你要是遇到酒吧的纠纷,记住,能不得罪人尽量别得罪人,但是这是技术活。如果真要必须得罪一个,也要有点眼色,看哪一方是可以得罪的,哪一方是得罪不起的,要有取舍。”
王宝给李天佑讲着酒吧的江湖,李天佑只喝酒不说话,就这样听着,只有在偶尔没听懂的时候才会问上一句。两个人正聊着,李天佑偶然抬头,发现对面走过来一个女人,就是刚才被王宝拍过屁股的那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