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比沈口中那所谓的什么金汉斯大酒店,其实就是一家在B城算是中上等的自助式烧烤店。
B城不光经济发达,教育也比较出名。B大虽然比不上X华X大,却也是能能排得上名次的百年名校。
沈家兄妹,还有谭家辉,都是B大毕业的。谭家辉和沈行之是同系不同班,上学那会儿就好的穿一条裤子。
等到沈若初考进B大时,两人正好都上研一。于是2人组又多了一个,变成了3人组。
那时候3个人经常一起来这里,算是个充满着回忆的地方。
这家店的东西味道还算不错,价钱却不便宜,所以性价比不是很高。但是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限时!
三人找好了位置,眨眼功夫就捡了满满一桌子生鲜果蔬。
沈行之开了扎啤往谭家辉眼前一举,“兄弟,欢迎回来,我先干了!”说完直接对瓶儿吹。
沈若初也跟着举了举装着橙汁的玻璃杯,竟然幽幽一声轻叹,“唉~二光啊……当年你走的匆匆忙忙,都没和我当面道个别。还带走了我的充电器。不过我大人大量,不怪你。”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谭家辉皱眉而笑,看着她的眼神里有几分无奈,“多谢沈小姐大人大量。”说着拿起酒瓶子和沈若初碰了碰,接着又冲沈行之一举,“都在酒里了!”头一仰,眨眼间一瓶见底。
然后三人拿起筷子,开始边吃边聊。
说起来谭家辉也算是个骨灰级的高富帅。
B城是个典型的重工业型城市。
谭家辉的父亲谭岳礼当年趁着政策好,承包了一家已经濒临破产的小钢铁厂,几经整顿之后,竟然做得有声有色,赚了不少。
等到谭家辉的大哥谭家耀大学毕业进入父亲的公司,更是将原本的小企业做大做强,成了B城本土企业中的翘楚。
经过前些年金融危机的洗礼,不但未伤及分毫,反而还扩展了不少新业务。
谭家有老大这么个人才撑着,谭家辉身上的担子自然就轻巧很多。没了那么多压力和束缚,喜欢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其实当年他念研究生的时候就经常从已经工作的学长那里接案子,本来是打算毕业后鼓捣的事务所的,可两年前,就在沈若初和景焱婚礼前两个月,他却匆匆忙忙地出国了。
沈若初那时候终于得偿所愿可以嫁给男神,早就高兴脑袋里一片空白。所以谭家辉出国的事,她半点儿都不知情。
等到她拿着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