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
王顺对于自己被一个乞丐抓伤始终耿耿于怀,见这个乞丐拿了钱还不走,立马催促道。却见那个乞丐在怔了两秒之后,突然转身越过他。
王顺吃了一惊,就要伸手去抓他。不过随即就见他跪在地上,向着远处的贾清道:“大爷,我知道您是贵人,请你收留我们吧!”
贾清原本正要带黛玉等人进屋看一看,闻言转过身来。
“瞎了眼的东西,我们爷好心给你钱,你还赖上了不成?我们爷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收留你们这些小乞丐,还不快走。”
一边的晴雯对紫鹃道:“真不知道王顺居然这么没有同情心,真可恶,以后我们让二爷远着他些。”
黛玉点点头,显然有同感。只有紫鹃笑了笑,这些恶事,一般不都是手下人来做嘛,否则,什么事都让主子来做,岂不失了颜面。
王顺可不知道,他在无意中已经得罪了两个他得罪不起的人。他只是不想让这些腌臓的人缠着贾清。
乞丐嘛,发发善心,给点钱打发走了就是,还真要照顾他们一辈子不成?
贾清道:“收留你们?我府里不缺人,况且,我要是收留你们,你们又能做什么呢?”
是啊,我们能做什么呢?大哥心里想到。可是,他真的不想一辈子只能苟苟且且的活着,整日里想的都是怎样才能吃上一口饭,才能让和他一样可怜的小弟弟妹妹们吃上一口饭......
黛玉见贾清似乎没有帮这些可怜人的打算,就提醒道:“二哥哥,你答应过我的。”
贾清点点头,却没有回答,只是看着眼前跪着的人。
这个乞丐,他觉得很不一般。这等情况之下,其它乞丐们都不知所错的站在他后面,只有他坚定的跪在那里。
大哥面色一阵血气翻涌,猛然道:“我别的不会,但是,我能为老爷卖命!”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怎么样才能长这么大的。说来可笑,他一个饭都吃不饱的乞丐,却有一个喜好,那就是“听书”。
没错,就是听书!他最爱去讨饭的地方,就是大街小巷的茶楼酒肆,因为,那些地方常有说书的先生,他很喜欢远远的偷听那些说书先生讲一些前人原本如何潦倒,最后却翻身成为人上人的故事!
这,是他卑微的体格里面最巨大的野望,他想成为那样的人。
贾清很惊讶,绝对的惊讶。当有人说要为自己卖命,贾清会很从容,因为想往上爬的人实在太多。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