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了,齐正哲始终放在心里不曾和我提起。
“一定要我说吗?”我觉得也到了和齐正哲说的时候了。今天一过,我就要去省城读民政学校了。
“一定。”
“那我就告诉你。从我出生起,就有一个叫郑启航的人以哥的身份出现在我生命里,直到我十二岁那年他才走出我的生活圈。”
“这么说是你的青梅竹马?”
“是啊。自从他九岁那年离开我,到如今已经有整整八年的时光了。你知道吗?他比你小一岁。”
“比你大两岁。”齐正哲的酒已经醒了一半。或者,他根本没有喝多。
“对。”
“他为什么要离开你?既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就应该一直守候在你身边。难道也是要逃难吗?可就是逃难也该和你一起逃难。”齐正哲几乎自言自语。
“他不是逃难。他是回城。”
“回城?”
“他一直都跟我说他不回城。他不做城里人,他要和我永永远远待在一起,可最后他还是随他父母回城了。”
“什么是回城?”
“他说好了过了年就来看我,最晚最晚暑假就来看我,结果过了年他没有来,到了暑假我几乎天天都等候在村口,可是左等右等也等不到他来。”
“你还没跟我解释什么叫回城呢。”
“我真的很伤心。哥为什么会说话不算话呢?一定是哥有事来不了吧,哥一定不是不想来,我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可当我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个假期的时候,我父亲出事了。”
“你父亲出事?是郝伯伯吗?郝伯伯出了什么事?”
“啊,”我回过神来,“没,没,是我妈出事了。我记错了。”
“你看你,满脸都是泪水。你们,我猜想你们之间一定经历过很多。”齐正哲说。
“是啊,我们确实经历了很多。”我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而且不是一般的经历。像我们一同成长,一起上学,一块游戏什么的,这都太一般了,你相信吗?我和起航哥一起经历了生死。”
“什么?经历了生死?”齐正哲极为惊讶。他脸上的红色已经褪去了一些。
“你看我手上的肉戒,”我伸出右手。
“我早就注意到了,也一直都好奇,可是,我想问又怕问,怕你在意。”齐正哲说。
“因为,在你看来这是一个缺陷。可它对我来说,却不是缺陷,而是一个标志。它并不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