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二年八月中旬,大周与辽国罢战言和,签署了盟约,辽国退出长城以北,周军所占之地悉数都归于大周所有,两国重新划定疆域,约定皆为兄弟之国,互不侵犯!
此时的卫允早已经带着数十万大军重新回了西北,坐镇与兴州城中,主持新政的推行。
而原本驻扎在庆州的黑甲军,如今也驻扎在兴州城外,如今盐州等地已然成了大周腹地,自然不再需要大量的边军镇守,郑老将军便领军之河套平原一带,重新布置起了防务。
可如今西北军面对的不再是西夏,而是远比西夏强盛无数倍的辽国,如今国土骤然增加了这么多,相应的守卫边疆的军队数量和力度都得增加。
可现如今朝廷里头并没有这么多闲置的官员可以派来西北任职,而且黄河以北,长城以南包括燕云十六州在内的广大地区,同样需要朝廷派人前去接受治理。
都说打天下容易,治理天下却难,这胜仗打完了,土地也拿到手了,可到了治理的时候,朝廷那边却掉了链子,人手跟不上了。
北地那边卫没兴趣了解,不过西北地区却在卫允的管辖之下,被治理的井井有条,卫允深知大周冗官冗费之沉疴,于是便对地方的政府进行改组,将三权分立在地方进行的更加彻底。
知府知州还有知县作为地方最高的长官,负责统辖境内的一应官员调度,统领除却兵事之外的所有事物。
各府、各州县内权力三分,政、法、刑三司分立,互不牵制,互不统属,州府的同知,县级的县丞负责处理境内的一应政事,其下又增设民事、商务两处,将原先负责这些方面的有司衙门和一应皂吏官员悉数归入这二者之中。
通判和判官则负责对案件的审理、依法进行量刑定罪等等,就等同于后世的法院,于州府之中设置按察使司分处,由通判和判官坐镇,而县乃至乡镇之中,则由原先的典吏为领头,将所有的捕头捕快差役悉数分离出去,组建出了一个类似于后世公安系统的衙门,隶属于按察使司。
总之就是卫允尝试性的把这些刚从西夏手中夺来的底盘参照着后世的制度给他们来了个改革,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的同时,也是为了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
同时为了防止地方的官员相互勾结串联,各地除了这些基本的衙门官员之外,还纷纷建立起了锦衣卫的卫所。
府和直辖州之中设置千户所,普通州和县则设置百户所,一则是为了维持地方平稳,二则是为了监督地方的官员们对新政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