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我确实应该谢谢你。”
“你不问到底是什么事?”
阿烟起身,淡淡地道:
“不必。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事儿,我不会问。不过成洑溪的事,我也瞒不过他,回头我会和他商量下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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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沈越后,阿烟再无心思在那里抚琴,不免想起这沈越的心思来,想来想去却依然没个着落。
其实人非草木,照料了十年的人,哪里能没感情呢。这也是最后那个平西侯萧正峰认为沈越应该受到惩戒的时候,她拒绝的原因。十年的点滴和照料,沈越这个人早已入了她的心她的骨,成为了她的血脉,就如同自己的亲生骨肉和亲弟弟一般。
重活一世的她,对沈越冰冷视之,其实何尝不是想彻底和上辈子的那个自己划清界限呢。
只是如今看来,一切原不是上辈子自己临死前所以为的那个模样,沈越依然是那个沈越,纵然他心中充满了功利心,纵然他放弃了自己亲手为他定下的那门婚事,可是他依然是那个孝顺地跪在她床边,一声声唤着她婶婶的沈越。
其实她还是希望沈越这辈子能好好地活着的。
以前她一直以为他是的,是在努力地好好活着,可是如今她隐约感觉到了,也许他不是。
他临走前看着自己的眼神里,酝酿着一种彻骨的疯狂,这种疯狂让阿烟感到害怕。
一时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想起沈越十三岁的时候,那时候她带着沈越过得很穷很穷,邻居家挂在窗前的腊肠不见了,人家说是沈越偷的,因为沈越曾经从他们窗前经过。
邻居家倒不是什么势力人家,纵然觉得他们偷了,也只是轻飘飘地街头当着众人说了两句什么。她亲自解释了,解释说沈越没偷。对方显然是不信的,可是那又如何,不过是几提腊肠而已,阿烟也没办法剖开肚子给人家看自己没吃人家的东西。
本来以为这事儿就此罢了,谁知道才十三岁的沈越却拿着一把刀,跑到了邻居门前,坚称自己没偷,如果偷了,便开肠破肚,以示清白。这下子可把附近的人都吓得不轻,纷纷去劝,阿烟拼了命地把那把刀抢过来,给了沈越两巴掌,硬拉着他回家了。
当天晚上,沈越高烧不退,几乎病死在那里。
他那个时候是多么羸弱的一个少年啊,可是骨子里倔强得很,行事间有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
后来这事儿还是过了一年后,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