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任务完成。】
虽说尤三姐的性子野了些,但若不是尤二姐透露,孙绍宗还没想到,她竟然还干过杀人越货的事儿!
当然,并不是那种有预谋杀人越货,真要说起来,其实是一场意外。
约莫在两年前的夏秋之交,尤三姐扮作男子出门闲逛,因贪玩儿回来的晚了些,结果在离家不远的后巷,被个醉汉拦住调戏。
尤三姐挣扎之中,胡乱搡了那醉汉一把,结果那人一头扎进了水沟里,半天也没个动静。
因为恼这醉汉无礼,尤三姐当时也没多想,就上前解了他腰间的钱袋,然后一口气跑回了家中。
结果第二天早上才晓得,那醉汉竟然在小水沟里淹死了,而且这人还是兵部一个从九品的小官,以至于惹得宛平县大肆搜捕凶手。
尤三姐为此心惊胆颤,连着两个月都没敢出门,好在宛平知县徐怀志本就是个糊弄事儿的,找了一阵子没个结果,就推说是过路贼人剪径所致,而那贼人听到风声也早逃的没影了。
官府虽说放弃了追查,可在这期间,同尤三姐朝夕相处的尤二姐,却发现了她种种不对劲儿的地方,再三追问之下,才晓得妹妹竟干了杀人越货的勾当。
当时尤二姐就被唬了个肝胆俱裂,反被妹妹宽慰了许久,才算缓过劲来。
这事儿一晃过去两年多,尤二姐连母亲都没敢告诉,如今却毫不犹豫的卖给了孙绍宗,这‘女生外向’的老话果然是没错。
孙绍宗把这案子简单的推敲了一下:尤二姐当时是被人调戏愤而反抗,这一步基本属于正当防卫,哪怕是导致对方一命呜呼,也不至于被判什么重罪。
但她拿走对方的钱袋的举动,却让案件的性质起了微妙的变化。
更何况她将这件事瞒哄了下来,并未主动投案自首。
这样一来,若是她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调戏后愤而反击,极有可能会以强盗杀人论处。
而就算她能证明自己受了调戏,盗走对方钱袋的行径,依旧逃不过劫财的罪名。
况且情节严重本就要罪加一等,再加上死者是朝廷命官,按例还要罪加一等,最后恐怕免不了一个充军刺配的下场。
如此说来,这把柄倒也足够了。
孙绍宗正在心里盘算着,就听床前噗通一声,却是尤二姐见他久久无语,吓的跪在地上哀求道:“求老爷开恩,奴就这么一个亲妹妹”
“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