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理会爷,他就知道糟践正经学问。”
阮蓉说着,又正色道:“方才我听赵管家说,您那柄金丝大环刀裂了好些个口子,以后怕是用不得了老爷既然是要南下平叛的,好歹也打件趁手的兵刃,再让大爷帮着弄件甲胄防身。”
这倒真是桩要紧事。
这京城里鲜少用到个人武力,赤手空拳外加一身怪力,便足以横行无忌了。
可如今既然要南下平叛,置办一身合适的装备,也便迫在眉睫了。
在凉亭里同妻儿道别,孙绍宗匹马出了府门,沿路就一直琢磨着兵刃铠甲的事。
铠甲其实倒还好说,便宜大哥的身量和孙绍宗差不多,只是腰围粗了些实在找不到合适的,拿他的盔甲改一改就是。
至于这兵刃么
恐怕一时难以寻到现成的,毕竟满京城也找不出半个,能在力气上匹敌孙绍宗的武夫,这现成的兵刃不是轻了、就是太轻了。
思来想去,也只好去将作监打几件新兵刃了。
反正孙绍宗也不追求什么精雕细琢,只要分量足够、结实耐操就成。
至于外形么,最好能附带‘威慑’效果,譬如说搞个百十斤的青龙偃月刀湖广一带,正是关二爷踏入人生巅峰的所在,虽说大周朝并未将关二爷尊为武圣,但借二爷的名头唬一唬那些山蛮子,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只是转念一想,那青龙偃月刀貌似利于马战,在山地怕是多有不便。
要么
来两柄大铁锤?
就照着评书里那什么四猛八锤来!
当然,八百斤的擂鼓翁金锤肯定是没戏就算孙绍宗能使得动,背着那玩意儿在山里长途奔袭,也非把人累吐血不可。
一个锤子八十二斤,应该就差不离了。
长度么,暂定为四尺【约1米25】,对上长兵器或许吃亏了些,但山地作战,灵活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锤子这玩意儿实诚,八十二斤也未必有多大一坨,只要力气足够,就不会显得笨拙。
等等!
要么干脆一手锤子、一手狼牙棒得了,砸门的时候用锤子,杀人的时候用狼牙棒,那大钉子蹭上就是个血窟窿,威慑力保证妥妥的。
最好再弄块盾牌,免得冲锋陷阵的时候,不小心被冷箭伤到。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眼见到了北镇抚司门外,孙绍宗一边甩蹬下马,一边忍不住哑然失笑起来。
貌似自己方才琢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