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能够一心两用,又考验我的速度,但是效果还是很明显的,随着我手势的变化,对面地上的赢勾后裔身上,那些我让李迅切断的经脉,竟然开始自己移动和生长起来,并且开始按照我身上的经脉方式来改变。
当半分钟后,我打完最后一个手势,念完最后一句巫咒之后,最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看见对面赢勾后裔身上被割开的伤口全部都愈合了,并且浑身散发出手一种非常奇特的绿色光芒,三根长长的铁钉和三个兽骨串在一起,掉落在了地上。
赢勾后裔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我的面前,高大的身子慢慢蹲了下来,看着我,眼睛里露出绝对的忠诚,我用匕首刺破自己的指尖,将手指尖的一滴血点在了赢勾后裔的头上,这滴鲜血没有留下痕迹,而是渗入了赢勾后裔的皮肤里,它浑身一颤,慢慢站了起来,似乎有了一些灵智,不过还是有些木讷,开口说道:“主人。”
因为赢勾后裔的灵智还没恢复,不过如今能够说一些简单的中文,就不错了。我看了看它,说道:“要给你取一个名字啊,不然的话,不方便称呼啊。”
我想了想后,脑中忽然闪过了一张笑脸,一张无邪,纯真,我无比怀念的笑脸。我微微一笑,转过身来,看着我的第一个巫卫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叫阿呆,是我的第一个巫卫,只能听我的话,我不会故意牺牲你,但是你不能背叛我。”
赢勾后裔,木讷地点了点头,说道:“是,主人。”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接着走到门外,让周易将准备好的大号外衣拿了进来,让阿呆穿上之后,我带着他走出了房间。
对于我炼成了第一个巫卫,众人都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毕竟如今这个社会,除了那些吃饱了饭没事干的超级富豪,还会去养养妖怪,像我这样,能够拥有一个巫卫,而且看起来还非常厉害的样子,自然很帅气啦。
“老大,你这巫卫多厉害啊?要不要去测试一下。”
玉罕提议道,我想了想也是,虽然兽皮上写着,巫卫一旦炼成,实力还是可以分成金银铜铁四大类,金最好,铁最差,这一点和湘西炼制尸王很相似,但是如今我还真判断不出阿呆算是什么等级的巫卫,在我看来,它毕竟是赢勾后裔,而且是三代内的后裔,这个底子还是很好的,炼成巫卫之后,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不过我还是担心,我那个破水平,别糟蹋了这个好材料。
既然要测试,那就必须去专业的地方,浙江和上海交接的,城乡结合部,有一块非常大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