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这些细节都记在心里?原本仿佛并不重要的一个细节,现在想想,却果然是这么回事!这个家伙虽然粗鄙,却不是蠢货啊。
“那,这么说,我们应该往东北方向走才对了?”
夏亚想了一下,将裤带紧了紧,把插在腰间的火叉扶正他插火叉的位置,就好像野火镇上那些佣兵腰间的佩剑一样。
然后夏亚对着可怜虫挤了挤眼睛:“往东北是没错不过,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什么?”
“你这辈子见过地精没有?”
可怜虫的脸色顿时白了!在野火原上,地精可是比矮人还让人畏惧的一群家伙!因为矮人虽然脾气暴躁,但是至少,矮人不吃人!
而地精,数量众多,肮脏卑鄙,这些东西比老鼠还讨厌,更重要的似乎它们不但会吃人肉,还会把你的骨头磨成粉末就连你身上的肥肉,也会被敖成油脂装进陶罐里当作它们过冬的储备食物!
“没有”可怜虫赶紧摇头。
“那么恭喜你。”夏亚叹了口气:“如果我们运气不好的话,你很快就会见到这些‘可爱’的家伙了。”他伸手一指东方:“那个方向,就是地精聚居的地盘。”
一路往东北行走,夏亚倒是没有亏待可怜虫甚至可怜虫还受到了相当的优待。
因为他腿上的伤,所以夏亚没有要他走路,而是将那面巨盾抗在肩膀上,让可怜虫坐在巨盾上。
可怜虫可没有半点感动因为心里很清楚,这个土鳖这么对自己,其实就像钓鱼的人,都会把自己挟带的鱼饵照顾好。况且,这个家伙的力气大得吓人,简直就是远古怪兽一样,真看不出来,他的体格也不过就是比较健壮而已,却没想到这身躯里居然蕴涵着如此惊人的力量!
之前藏在那儿,可怜虫可是亲眼看见夏亚把一棵大树连根拔起。这一点,甚至就连之前自己身边那些身手高明的侍卫,都没有人能做到吧。
而且,他还徒手杀死了一头凶悍的嗜血巨狼呢。这个家伙,实在是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勇士如果他不是那么粗鄙,而且还胆敢这么对待自己的话,看在他救了自己命的份上,说不定回去之后,自己一高兴,还能想办法帮他混一个好出身呢。
可是现在嘛哼!
可怜虫感觉自己的牙又开始痒痒了。
回去之后,把他抓起来,他不是力气他呢,正好把他丢进作坊里去推磨!哼哼
夏亚自然不知道,坐在自己肩膀上的可怜虫心中已经把自己当作了她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