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有天赋。”
“娘,我的字说不定能卖钱的。”贝思甜也想在这方面打动秦氏。
但是秦氏压根就不信她会写毛笔字,那东西,就是当家的写的也卖不出去,她一个丫头片子写的就能卖出去?
罗安国一直没有说话,这时候对秦氏说道:“老婆子,左边柜子我那毛笔还在不?”
秦氏没好气地放下手里的活儿,“在能怎么着?家里也没有墨,你们怎么说风就是雨的呢!”
“不是还有一瓶钢笔水吗。”罗安国说道。
钢笔水?
贝思甜一怔,钢笔和钢笔水都是金贵东西,可贵了,这里怎么会有的?
她转念一想,立刻便想到罗旭东的身上,这些东西,怕是也只有部队上才有了。
果然就听到秦氏说道:“那是部队上给旭东发的奖,用一点少一点,不行!”
那根钢笔和一瓶钢笔水都是罗旭东那年获得优秀标兵发的奖品,这么金贵的东西,怎么能拿出来瞎祸害!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秦氏留下的念想,用完了可就没有了!
秦氏态度坚定,罗安国也没有办法,这次贝思甜只得失望而过。
贝思甜也没有太失望,虽然没有墨汁,但是有了毛笔也好说,罗安国喜欢有上进心的人,到时候管他借毛笔应该不难。
贝思甜决定自己买黄纸,她在柜子里找到几块手绢,带着蓝色或者粉色包边的那种,只是上边的绣图十分粗浅,她稍微加工一下,应该也能卖上几个钱。
黄表纸2刀一毛五,足够她用一段时间的了。
以后是要打算经济上独立了,否则以后想做什么事都会像现在这般束手束脚,如果钱掌握在自己手里,便不需要这么麻烦。
秦氏倒也不是不想让她掌握家里的钱财,只不过以前的原主是个扶不上墙的烂泥,若是把钱给了她,说不定哪天就被人糊弄走了。
鞋面绣完了,贝思甜又将秦氏给的麦梃子都掐成辫子,便开始抽空绣手绢。
临到去赶集前一天,贝思甜将将把五块手绢都绣完了,之所以用了这么长时间,她是下了一些功夫的。
这五块手绢用的都是双面绣的绣法,三块绣的是双尾金鱼游弋生姿,另外两块绣的是黄灿灿的月季配上别致的绿叶。
手中只有两种颜色,花样子自然也是相对简单很多,不过绣出来却是十分精美,两位金鱼摇首摆尾,栩栩如生,甚至显出几分悠闲自由之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