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约翰带着伊芙·雨果坐在明亮的窗前,伴着落日的余晖享受着浓郁的虾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纽约四季酒店顶层餐厅里,微蓝·斯提尔曼与查尔斯两人也伴着落日的余晖相对而坐,餐桌上也放着两碗浓郁的虾汤,不过两人谁也没喝。
微蓝·斯提尔曼今天到花旗银行处理一些公务,在返回家里的路上看见了正在街边游荡的查尔斯,于是就将查尔斯带到了这家四季酒店,点了一桌好吃的食物。
不过查尔斯好像不领情,对桌上的食物也不感兴趣,从来到酒店坐下后,就一直死死的盯着微蓝·斯提尔曼。
“请我吃饭,你有什么目的?”查尔斯很饿,尤其闻到浓郁的虾汤味后,他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不过在没有搞明白微蓝·斯提尔曼为什么请自己吃东西前,他情愿去垃圾桶里捡别人丢弃的食物,也不会吃面前的豪华大餐。
查尔斯被希尔顿酒店的工作人员丢到后巷后,其实也打算找一份工作糊口,按道理说他堂堂哈佛大学的学历,加上又实际管理过企业,不至于做流浪汉,但不论是世界五百强,还是一般企业,他的简历投出去后,就像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任何回复,从这以后他就对工作再也不抱任何希望。
“我请你吃饭,为什么就一定要有目的?你有什么值得我谋夺的,是你身上这件破旧的棉袄,还是你脚上那双破鞋。”
查尔斯身上穿着一件破棉衣,还有一双破鞋,造型看上去和桥底下的流浪汉没什么区别,不……他现在就是一个流浪汉。
但第一次做流浪汉,能活下来没有冻死在这个冬天,查尔斯这个流浪汉还算当得合格,而且这已经很幸运了,再在外形上斤斤计较,就有些得寸进尺。
生存和体面在只能选择一个时,生存会让人放弃所有的体面,就像查尔斯捍卫了二十多年的尊严,在某个清晨被咬了一口的面包击得粉碎一样。
“因为我从小就生活在什么东西都不免费的环境里,现在又生活在哪怕是一双破鞋也会有人惦记的环境里。”
查尔斯上次那双破鞋在收留站过夜时,被另一个比他还穷的流浪汉顺走了,所以现在他都喜欢穿着鞋睡。
“那是因为你从不相信这世间所有的美好。”
“这世间有美好吗?我怎么没看到?”
“那是因为你从来就没真正的活过。”
“是吗?”
查尔斯陷入了沉思,想起了过往的种种,努力找活过的痕迹。
微蓝·斯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