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盾的手臂挡住了,幸好有木盾挡了一些冲力,如果不是的话,手臂就不是被刺伤那么简单了。当然被刺的同时也把剑刺入对方胸口。一只手换8条人命真是太值得了。这时敌方的退兵号响起了,康斯完全没有惊讶,因为自己这方的主力出动了。那些长枪兵马上退回边界了。康斯没有去追杀,3年来都是这样的,打一阵子,一方的主力出动后,另一方就马上退回去。然后那好像胜利的一方,在不久之后就开始入侵敌人的边界,再在敌人的主力出动后,开始退回来。就是如此重复着。康斯抬头看了看蔚蓝天空上,飘浮着的白云。叹了口气,绷紧的神经松了下来。从有记忆以来,他就喜欢上看天空,看那蔚蓝的颜色,看那变幻莫测的云朵,看漆黑莫名的夜空,看那洁白浩然的明月,看那无以计数的星星。虽然不知为了什么,但是看到那无边无际的天空,心情就十分舒适、安详。康斯被战场上响起胜利的欢呼声惊醒,他低下头没有欢呼,只是扔掉那把已经有了裂痕的长剑,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完好的剑,佩在身上回营地了。他没有去捡敌方的兵器,虽然军中是以获得敌方的兵器多寡来决定个人的功绩。不管你是如何弄来的。但他跟本不会去在意这些事的。所有幸存的人都俯身去捡武器的时候,只有康斯一人昂走着,显得格格不入。但那些人没有理会,拼命的捡着武器,因为那代表自己赏银多不多,能不能成为装甲步兵的关键。装甲兵跟轻步兵相比,不但配备了重型的装甲,锋利的武器,而且待遇更是天差地别。这是每个轻步兵渴求的目标,一来可以更安全,二来更多的薪金。康斯知道地上这些倒下尸体,不论是同伴或是敌人的,都不会有人去处理的。只有刚好看到自己朋友的尸体时,才会有可能拖去埋掉。不过大部分脸孔都被人踩烂,而且满地的尸体,如何辨认呢。这些满地的尸体虽然没有人去处理,但还是会消失的,因为还有不是人的清洁工。康斯抬头看了下在天空盘旋的一大群秃鹰,叹了口气,撕下身上一块衣服,包好手上的伤口。他可不会去撕尸体身上的衣服,就算身上这身是自己剩下最好的衣服了。他慢慢的走回自己所属的营地,一个营有5oo人,有1o个小队,小队是军中的基本单位。跟自己一队的人早在几天前的战斗中,就消失汰尽了。这种事在三年来早就经历了好几次了,按理和按功劳,他早就该当小队长了,可惜一来他不会巴结长官,二来自己不在意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