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熙攘尘世第三十一章城里人农村人
小军如愿以偿的考进了师范学校,当老师,受人尊敬,那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伯伯和伯娘特意为小军杀鸡来庆祝,也请了秀云母女。
饭桌上,伯伯喝的醉醺醺的,端在手里的酒杯直晃荡,“儿子,来喝一杯酒,以后就是大男人了。”伯娘扯着伯伯衣裳“娃他爸,大娃还小呢,喝啥酒。”
“你个娘们家的不懂,今年满十六岁了,是个大男人了。大男人咋不能喝酒?”
小军喝下辣辣的烧酒,觉得一股子火辣气直冲脑门,一下子也变得豪气起来。
“爸爸,妈妈谢谢你们,这么多年辛苦了,我敬你们!”说完又一口闷下去一杯,这是那种八钱的大杯子。两杯下肚小军激动的还想说什么,但是因为不胜酒力趴在桌子上喝醉了。
伯伯和伯娘却因为小军刚才那句话愣在那里没回过神来,伯伯借这酒疯喊道“我儿子长大了,终于长大了啊。”说着说着一个大男人的哭了出来。伯娘在旁边一边抹泪一边嗔道“你个背时的,今天是我大娃喜庆日子,说那些干什么嘛?”
两人一辈子守着土地过日子,还要供两个学生娃上学,那日子得有多难啊。但是现在好了,小军上了师范学校,而且学校里有补贴,等两三年出来就能端上“铁饭碗”,一辈子都不用为吃饭发愁了。
最难得的是小军懂事了,知道父母不容易,那一句“幸苦了”又怎么能道尽父母辛酸,但是至少娃子能理解父母了。
“当家才知盐米贵,养儿才报父母恩。”
下沟有的娃子大了翅膀长硬了便撇下父母去逍遥,到处惹事,还让父母去收拾烂摊子。想到这些,两口子看着醉趴在桌子上的儿子心里突然觉得好幸福,再苦再累都值了。
老太太又想起了小孙子了,而且随着年级越来越大,现在都七十三岁。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但是自从上次张强把志宏接走后这么三年来硬是没回来过一次,电话也没有一个。
秀云不自觉的将秧苗的手紧紧拽在手里,发现自己好怕失去这个女儿,不过她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以前还差点生生打死秧苗。
秧苗很自然的考进了县城里的重点高中。
秧苗以前最远就到过镇上,县城还是第一次来。秀云喜气洋洋来送女儿,拧着大包小包的,长途司机最讨厌这些大包小裹的占地方,上下车还麻烦的很。不过秀云兴致很高,一路上都是笑嘻嘻的巴不得别人问她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