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完蛋的时候了。
躲在远方的山鹰脸色也是微微一变,就准备拔出自己的手枪发射信号,命令后面的两门迫击炮开火,炸掉那个重机枪据点。虽然那只是迫不得已的最后计划,对于缺乏重武器的他们来说,这两挺重机枪很重要。但是,相对于自己战友的生命,显然,重机枪算个鸟?
再勇敢的人,在密集的重机枪子弹扫射面前,也会变得脆弱。
随着又一个大洞出现,骤然纷飞的木屑擦着彗星有些苍白的脸划出一道血痕。
“麻辣隔壁的,老子跟你狗日的拼了。”目睹这一切的小兵猛然一咬牙,伸手摸上了自己的枪。
半跪着重新将眼睛瞄准了瞄准镜。
当远远的看到塔楼缝隙里的枪突然再度伸了出来,做为指挥官的山鹰已经知道自己麾下的这位小兄弟想干什么了。他还是想自己干掉对手,而不是用炮将那挺重机枪毁掉。这里,将会做为特种兵们的大本营,失去了重机枪的防护,替他们驻守此处的原住民海盗们的战斗力将会大打折扣。
咬咬牙,山鹰没有扣动扳机,决定再给曾经水十秒钟的时间,如果十秒钟后他仍旧干不掉那个机枪手,他就会发射信号弹,六发迫击炮弹足以将那个机枪据点送上天。
100多米外的重机枪依旧在怒吼,仿佛不将这个塔楼打塌就不会罢休。彗星甚至清楚的看见木板上出现的一个弹洞距离猥琐小兵最近的距离仅不过五公分。
可以说,这是步枪和重机枪的对射,犹如古代骑士手持长矛的对冲。只是,一方是重铠骑士,而另一方,是连皮甲都没有甚至连马匹都没有就是提着把小砍刀的农民,是一边倒的差距。
爆飞的木屑擦破了曾经水的眉角,血猛地一下就流了出来,顺着小兵的脸颊往下滴落,但他却一点儿也不为所动,依旧沉稳的端着枪,已经糊满了血的右眼猛睁着死死的盯着瞄准镜。
手指在扳机上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已经知道对面有个神枪手,瞄准镜中的海盗一边疯狂的握着重机枪的枪把射击,一边晃动着自己的身子,努力不被锁定。
足足十秒,对于彗星来说,却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她亲眼看着木屑纷飞中猥琐小兵犹如一个雕塑一般端着枪在疯狂的机枪子弹中瞄准。
如果换成自己,恐怕,早已被无边的恐惧击倒了吧!
天哪!这帮中国人究竟是怎样训练的?无论是那个猥琐的胖子还是冷静的山鹰还是眼前这个在疯狂子弹中冷静瞄准的小兵,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