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篆是在一条小巷里,找到思思的。
老城区的巷道曲曲折折,一间不起眼的小门脸,堆满杂货和零食。思思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素颜朝天,坐在柜台后招呼生意。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是夜晚那个妖娆的女人。
这让周小篆挺意外的。
夜总会小姐干副业的不少,但大多是售楼小姐啊、车模啊,或者有的干脆还是大学生。开个小卖部,安安分分挣点微薄收入的,还真没见过。
更让他意外的,是思思看着年纪不大,居然还有个儿子。两三岁的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一直抱着她的大腿喊妈妈。而她每次抱起男孩,表情柔和得都要化出水来:“豆豆乖!豆豆要不要吃果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秘密。思思也不例外。
“美女,拿包烟。”一名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工人站在门口吆喝。
“哎!”思思放下儿子,弯腰从柜台里拿出包白沙,一抬头,却瞥见了不远处的周小篆。
周小篆立刻冲她笑笑。
思思扯了扯嘴角。
——
思思把孩子哄睡着了,转身叉腰,忍耐地看着周小篆:“警察同志,要我说几遍你才信——那天我们真的就是喝茶聊天,没做违法的事!”
周小篆当然不信,但又不好再逼问。而且现在看到孩子,他也有点不忍心为难她。于是眼珠一转,采取白锦曦时常教导他的迂回战术。
“那个……思思,你这小卖部还不错啊,又要带孩子,一个人看得过来吗?”他跟她拉起了家常。
思思一边整理货架,一边很敷衍地答:“还好。”
“以后我也多介绍些人过来光顾。”周小篆诚心诚意地说。
思思动作一顿,扭头看了他一眼,又继续整理货架。
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形容的大概就是他俩。之后几乎都是周小篆自说自话,思思爱理不理。关于那个男人的问题,更是一问三不知。
最后临出门时,思思却叫住了他,说:“今天早上,‘他’给我打过电话,说如果警察来找我,就带句话给你们那位警花刑警。但这跟我没关系啊,我只是传话。”
……
周小篆将“他”的话原封不动转达给白锦曦时,她简直气得肺都要炸了。捏紧手机站在停尸房的小隔间里,半天没吭声。
那头,周小篆还在装模作样地试探:“老大啊,昨晚是发生了什么吗?什么卸胳膊啊?你怎么都没跟我说